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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哈尔滨 两年前我爷爷去世,之前办理了公证医嘱将他的房子给我继承。之后去办理继承时

两年前我爷爷去世,之前办理了公证医嘱将他的房子给我继承。之后去办理继承时,公证处说必须联系我爷爷的所有子女,确认没有其它遗嘱。我当时办了一份接受遗嘱的公证。后来我查《继承法》,里面说遗嘱两个月内不声名介绍就失效了,现在也没有其他人声明,我现在是不是可以到法院去直接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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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 热心网友

    遗嘱有效还有以下要求: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即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的人立的遗嘱才有效。 2、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诈所立遗嘱以及被篡改、伪造的遗嘱无效。 3、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 4、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不得处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 关于自书遗嘱是否需要公证。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遗嘱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它们都具有法律效力。必要时建议委托我们专业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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