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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我已离婚,我的房子是我和前夫的共同财产,孩子三岁跟我,我现在立遗嘱将属于我的那部分房产由我的父.

我已离婚,我的房子是我和前夫的共同财产,孩子三岁跟我,我现在立遗嘱将属于我的那部分房产由我的父母和孩子继承,遗产执行人是我的父母,可以吗?我婚前还有一处房产是我父母出钱购买的,当时房产证上写了我和母亲的名字,现在我在遗嘱里写明,我走后,房产归还给二老,任何人都不得继承(包括孩子),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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