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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山东济南 房屋赠予协议与过户问题

双方老人在意识清醒的情况下签署了“房屋赠予合同”,都签了字按了手印。但一直未过户到受赠人名下。现在想办理过户,但有一方老人意识模糊。房产证的产权人:意识清醒方,共有人:模糊一方。咨询过房管局,据说像这种情况,需要向法院申请,法院判决一份类似叫“无自主能力证明”的文件,拿着此文件找到所在居委会,他们指定一位监护人(父母,配偶或者子女均可),然后监护人和产权人带齐相关手续可以去办理过户。请问是这样吗? 除了这个方法,还有其他的解决方案吗?1.请问:这个房屋赠予协议上,需不需要其他兄弟姐妹的签字?2.请问:如果双方老人生前办不了过户,意识模糊老人过世后,那意识清楚的老人可不可以继续执行这份房屋赠与协议呢? 3.请问:过世的一方老人的遗产是不是一半归配偶,一半归子女?那在世的一方老人可以把自己的这75%的财产赠予给其中一位子女是吗?等待您的解答,谢谢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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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赠与协议可以不需要其他兄弟姐妹的签字;在世一方老人可以将自己一份赠与他人。详情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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