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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福建福州 房产问题

福州某区和某县共有2处房产,产权证上都是写父母名字,有个姐姐,同时今年年底计划结婚,父母有所担心,近期想要将两处房产做到我的名下,我建议是不要移到我名下,原因是房产移到我名下会造成一个几万元的费用损失,我想咨询的是:即使现在不移到我的名下,后面等我结婚了,我父母到时即将百岁之后,他们立下遗嘱两处房产将由我个人继承,那我的妻子和我姐姐是没有继承的权利吧,是不是所有权都在我呢?同时问下所立遗嘱如何具有法律依据,是否需要公证还是父母写完签字印上手印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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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可以立遗嘱指定由你继承并排除你配偶的共有权。 遗嘱形式有自书、代书、公证、录音等。看方便选择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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