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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江西九江 遗产问题

父母有1套私房(三层楼(共124㎡),三个儿子的成家后分别各住一层,已有20年以上。分割已约定俗成,没有任何异议。在父亲先于母亲去世,父亲去世前,告诉过娘舅。母亲没有想再立这个遗嘱。 小儿子恐怕母亲剩下的时日不多,在母亲去世前3天带私自带母亲(母亲不识字、病重时行动困难,靠氧气机维持生命)拉母亲到公证处做公证遗嘱。小儿子正是钻了母亲没有法律意识的空子。误导母亲,让母亲将自己自认为的份额(四楼)继承给小儿子,公证处的人员也没有询问母亲份额,也没有询问房屋面积。母亲如果知道有如此多份额给小儿子,是绝对不会同意的。母亲生前多希望大家兄弟团结互助。 目前有几点疑问: 1:母亲不识字,立遗嘱时已经病危,遗嘱是由公证处代书,代书遗嘱上仅有母亲的印章和手印,没有代书人和见证人签字。该代书遗嘱是否有效?如果无效,公证处给一份无效的代书遗嘱做公证,是否也无效? 2、代书遗嘱中将房屋产权面积等内容写的很详细,但是,公证处做公证录像时,仅仅询问了母亲简单的信息,如家庭情况,何处有房,是否将自己份额给小儿子继承等。并没有详细询代书遗嘱中的房屋面积等详细信息,也没有告之母亲名下具体详细份额。存在偷梁换柱的嫌疑

全部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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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江 经纪人

    询地产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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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答:1、是公证遗嘱,有效;2、要看你母亲是否意识清楚;3、分家析产,有效。 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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