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房产网 > 吉林房产问答 > 吉林其他 > 吉林法律纠纷 > 吉林长春门市租赁合同(与二房东纠纷)

吉林长春门市租赁合同(与二房东纠纷)

2014年9月与二房东签订门市租赁合同,租整个门市的一半,租期签到2015年4月末,当时签订合同时二房东说先签到明年4月份,因为四月份之后房东要涨价,到时再重新签订合同。当时二房东说他们和房东的合同签订五年,这刚是第二年,还说房主允许他们出租一半的地方,也允许出兑、转租。但是前一阵子他们说要把店面出兑,我想了想,当时合同没有签长期的,等到期后他们把房子出兑了,随时可以把我“踢出去”,我想咨询以下,他们是否构成诈骗?我是否可以向法院诉讼?我应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9****5 热心网友

    协商如不成按合同约定办理。 如未经房东认可,该合同是无效的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