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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淮南购房合同纠纷

我于09年左右以5万六的价格购买了一套矿区的住房,约60平米左右,购买时由于矿区的家属楼都是属于房产证没有下来的情况,我就与卖家签订了购买协议,卖家承诺在能办理过户时积极配合过户,当时卖方提供的身份证以及合同均是以“刘家全”署名。我于2014年年底以8万4的价格将房子卖给了另外的人,至此矿区家属楼的房产证一直还处于未下发的状态,我承诺在办理房产证需要我时积极配合。现在房产证快下来了,需要过户,由于我之前也是没法过户,所以就找到了“刘家全”,希望他能到场配合现住户主过户,但“刘家全”确以他现在不叫这个名字,改了新的名字为由,拒不承认,还说以前的名字是假的,和我签的协议也是假的,如果我执意让他配合过户,让我再给他3万块钱,想请问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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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0 热心网友

    你好,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的。 建议您直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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