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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6年4月离职于北京一家单位,在北京一直交有住房公积金;

后转陕西西安上班;目前公司已为我建立新的公积金账户,请问: 1.离职前我没有拿到查询卡,是否必须要有,需补办? 2.如果我在西安明年2012或者可能2013年买房,是否可以拿西安的购房合同支取公积金呢? 3.现我单位转移公积金处极力要求说尽量支取不要转移,说有一同事从北京转西安,半年了,账户金额都没有转过来,账户的钱无法保证,是否会有这样的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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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b 热心网友

    1、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作为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对于账户封存在原单位的情况,可以通过原单位办理联名卡。 2、异地购房与在北京购房提取条件相同,具体请参阅公积金官方网站“提取”栏目内容。 3、如果你在异地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可以将北京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对于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外地:职工需要提供调入单位接收证明、在调入地建立住房公积金证明、转入银行账号、开户行名称等资料给在北京的原工作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处申请办理,经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管理部审核后为其办理转移。办理异地转移手续,是转移账户内的全部金额,包括单位缴纳部分,并注销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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