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岳阳林纸一名职工,我在2015年在长沙买房结婚(唯一住房),我妻子在长沙市单位工作时没有公积金、采取的商业贷款,我于2016年在岳阳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买房名义提取过一次我的公积金。
根据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公积金补充说明》,目前我夫妻两异地分居,请问我现在能以还贷名义提取公积金吗?若不能请告知哪种方法能提取公积金或能公积金贷款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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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提取你的公积金一次性还清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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