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房产网 > 石家庄房产问答 > 石家庄贷款 >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 >  我户籍在石家庄,工作地点在石家庄,在石家庄购买的住房。公积金在北京正常缴存2年。(新的政策好像是我的可以在石家庄使用,不知是不是真的。)

 我户籍在石家庄,工作地点在石家庄,在石家庄购买的住房。公积金在北京正常缴存2年。(新的政策好像是我的可以在石家庄使用,不知是不是真的。)

我老婆户籍工作地点公积金都在石家庄。问题是我们俩个人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核算下来都不高。想咨询一下,我们这种情况,两人是否可以累积合并计算总的公积金贷款额度。

全部2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王伟 经纪人

    用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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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1 热心网友

     户籍在我市但在就业地(外地)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职工,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缴存明细、无公积金贷款证明(加盖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章),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是职工夫妻双方共同申请,一方作为主贷人,其配偶作为参贷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以借款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为基础,结合缴存住房公积金时间、所购房屋最高贷款比例、贷款年限及还贷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最高为40万元。具体贷款额度以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部门的审批额度为准,你可持相关申请材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大厅信贷窗口试算你的贷款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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