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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湖南长沙 重组家庭的财产分割

我爸爸于两年前去世,我妈妈在这期间与一男的认识后,开始同居,也是住在女方的家里,现在有结婚的想法。但是那男的有两个小孩,我妈也有一个小孩,婚前财产双方可以签订写协议书进行财产的分配,那如果结婚后,比如房子拆迁所得的费用,男方以及男方的小孩有权继承吗?如果进行了一个财产公证,把财产等都归为女方的小孩所有,女方家长只作为监护人,这样可以吗?那男方还享有继承权吗?在婚后所购买的一系列东西,如果男方没有出资,男方有权利分到吗?签订协议书需要公证吗?只要是双方自愿同意签字,应该享有法律效应吧?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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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未登记,他及他的孩子无权继承你母亲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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