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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江苏南通 房屋拆迁因离婚安置房面积如何分割起诉

婚姻存续期间,房屋拆迁,被拆迁房是夫妻一方父母的财产,安置房是按使用人口标准安置的。安置房面积夫妻一方父母90平米,夫妻和未成年人180平米(小孩90平米)。拆迁安置协议签定后不到半年,一方起诉离婚,经法院调解双方自愿离婚;债权债务各自享有、清偿;小孩另一方独自抚养。安置房还没有动工新建。独自抚养小孩一方现在是否可以向法院起诉,分割180平米安置房面积 ,将起诉离婚的一方的安置面积单独划出,按45平米标准拿房,独自抚养未成年小孩的一方按135平米标准拿房。还是等安置房竣工后起诉分割拿房? 如果等安置房竣工后起诉,不利于安置房面积的分割。是现在起诉还是以后起诉?怎样起诉比较好?希望能得到法律专家提供法律帮助和建议、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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