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取南宁市住房公积金装修房子,我要结婚
我和妻子是再婚家庭,婚前妻子就有过婚姻,有购房还房贷,协议定房子归她,房贷她还。如今我想结婚取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的钱装修房子,请问我能办理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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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先确认您所在的单位是否在公积金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2.根据《广西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规范》,与住房有关的提取公积金的情况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偿还购建住房贷款本息的;租赁住房租金超过家庭收入15%以上的。装修不是”大修”,不在允许提取的范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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