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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您好:江北双城国际北区二期合同约定时间为2010年12月31日前交楼,因开发商与承建商工程款结算问题没.

您好:江北双城国际北区二期合同约定时间为2010年12月31日前交楼,因开发商与承建商工程款结算问题没解决,现工地处停工状态,未知准确交楼日期。请问我们业主能否向开发商现在按月支付每天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合同约定延期交楼超过120天按每天万分之五赔偿,现已延期150天了)。是否要起诉开发商才能解决?起诉费用大概又要多少?谢谢!!

全部1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陈楚 经纪人

    可以起诉的,毕竟有合同在手,没有按照合同交房可以 按照合同上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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