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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上海 离婚后居住权问题

本人已于去年诉讼离婚,法院判孩子归我,房产一人一半,协议半年后卖房。但男方现迟迟不配合卖房。现想与男方协议,房产不卖,居住权给到我和孩子,等孩子年满18周岁,双方将名字从房产证上除掉,只留孩子一人名字房产归孩子。这个可以去公证处公正吗? 需要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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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这是可以的 公证处受理的可能性很小 建议直接咨询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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