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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沧州商品房买卖交房后产生的疑问

1、我购买的商品房,2015年1月7号验收交房,至今未供水,我应该如何维权? 2、在验收时,开发商并未参与而是物业公司带领验房,并未出示与开发商签署的《验房委托书》、竣工验收备案、、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建设工程质量认定证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及《实测面积登记表》。 ①现已交房,我现在是否有权要求开发商出示上述资料。 ②如果开发商提供不出,是否涉及违约? ③是的话,我是否可以要求交房日期后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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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不具备收房条件但已收房的,仍可追究开发商的法律责任。 你好!需要向物业询问无水原因。 可以要求看一下验收合格的证据。 如果没有验收,则属于未交付,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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