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伦贝尔租赁合同纠纷

2015年元月我承接了一个饭店 之前这个店主因担心厨房面积不够用 他把隔壁邻居的房屋以每年2万元的租金租了下来,租期约定为5年,但是在第4年中,原饭店店主把这个饭店转让给我了,我在经营的期间正好赶上了,原店主租赁的房屋第5年的使用期。(房租是一年一交)我现在的问题是原饭店店主租赁的房屋我不准备租了,我和房屋出租方说明了我不想租他房,他说租赁期是5年的问题,我想问的是我是否可以不履行他们之间的合同?这样会有什么法律后果吗?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 热心网友

    这是可以要求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赔偿的 你好,按你们之间的合同约定处理。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