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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房屋买卖-本人于10年前购房一间(约40平米,集体土地)

本人于10年前购房一间(约40平米,集体土地),并立下合同,当时我已有一套90平米房屋由于土地证策原因无法过户,问现在是否可以过户,或过户给我成年儿女。 我与卖方关系紧我是否可以单独凭借 合同与卖方身份证复印件,办理过户手续,若不能应该如何。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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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d 热心网友

    你好,如果你是这个集体内成员,可以更名你子女名下,但是需要对方到场或者办理公证委托手续才能更名。 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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