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单位是阳江阳春的,2016年在阳江江城区阳光马德里小区购房了房产,但房产证一直办不下来。阳江阳春公积金管理中心认为购房已经多年,要求出具房产证,否则不予提取。
但我小区在阳江江城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却无此要求,我其它手续均符合要求。请予以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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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职工购房、建房、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一年内,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夫妻双方累计提取总额不能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的规定,你凭2010年购房的资料提取公积金,手续已过期。在提供的房产证如未超一年的,则可以提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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