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变更宅基地使用权证
当地宅基地管理办法中一条,变更登记宅基地的使用权,本集体成员或者非本集体因继承而来的可以确权登记。这是否就是说可以因为继承房屋而取得宅基地?遇到拆迁时候嫁出去的女儿是否也有权利安置地基?我父母都已经去世,我和父母没有分家,两套房子我和姐姐一人一套。宅基地使用权上是父亲的名字没有变根过,我也没有单独申请过宅基地,听说宅基地使用权是以户为单位申请,我们这户还有我,那姐姐那套房子拆迁后地基安置或者地基的补偿也应该归属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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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行分家析产,确认各自的权利归属。是需要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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