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家庭房产纠纷

是这样的:我父亲已经去世,母亲健在。父母亲共同拥有两套房产。我们儿子是兄弟四人。我是老大。现在我们自己协议三个兄弟平均分配两套房产,母亲也由我们共同抚养。我们协议谁要房子谁掏钱。我二弟一直住着其中一套房产,所以母亲现在也一直由他来抚养,母亲每个月给他支付生活费。现在他想要他一直住着的呢套房子,我们商量协议他给我和三弟一共14万元。剩下的另一套房子由我和三弟平均分配。我们一家子写了个协议书并且赵亲戚朋友作见证,请问这样有法律效益吗?我二弟支付了部分房款,剩余的他写欠条了,请问他如果过户了不给剩下的签了,这个欠条有法律效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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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你好,双方签署的协议是有效的。如果担心对方不付钱,可以带对方付钱后再办理过户手续。 你们之间的 你们签订协议就行 不用找见证人 欠条写清楚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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