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房产网 > 黄冈房产问答 > 黄冈贷款 > 黄冈融资商贷 > 我和妻子于今年5月结婚,婚前各在黄冈市公积金贷款购房一套,按照支取有关规定,每年可支取一次用于还贷,且不超过还本付息额。

我和妻子于今年5月结婚,婚前各在黄冈市公积金贷款购房一套,按照支取有关规定,每年可支取一次用于还贷,且不超过还本付息额。

我的每月还本付息额1000元,现在每月公积金上账1400元,妻子每月还本付息1350元,每月公积金上账850元。我们现在合计每月还款2350元,一年合计约28000元。如果各自支取自己账户的钱,我们一年可以支取约22000元。如果把我和妻子账户加起来算总额度,那么我们一年可以支取28000元,比各自支取自己账户的钱方式要多支取6000元,基本可以抵消我俩一年还本付息额度。由于我们房子正在装修,急需资金,请问公积金管理中心,能否考虑难处,将我和妻子公积金账户打包,按照我们两个人每年还本付息总额度来支取公积金?万分感谢!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2****1 热心网友

    是不行的。由于你们是在婚前各办理了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和方法就必须按照当时贷款时签订的《借款合同》中的条款进行还款,每年可以支取一次还公积金贷款,只能支取还自己所贷的公积金贷款,直到最后结清贷款时才可以提取夫妻双方公积金还贷。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