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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兴家庭房产问题

我在婚前买了一套虹口区房子,这套房子总价230万在婚前我为这套房子已支付了房款200万,还有30万我向银行贷款,虹口区房子的产证只有1个人名字,结婚后我和妻子一起用婚后双方的工资还虹口区房子的房贷30万,我妻子提出她既然也在帮我还30万房贷所以她要把名字写到我虹口区房子产证上,我当时想妻子既然还房贷就把她的名字也加到产证上,现在我丈母娘认为她女儿已经把名字写到房产证上就表示她女儿拥有虹口区房产的百分之50份额,我想问问我妻子名字已经写到产证上但我们双方并没有在产证上确定各自份额我也没有写过任何协议表示我把婚前拥有的房产份额赠送给妻子一部分,我妻子除了能拿到婚后她还房贷的份额那我婚前拥有虹口区房子的房产份额和婚后我的还房贷部分在法律上是否要算赠予给妻子一部分呢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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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簡****5 热心网友

    是的,登记为准,加名字的,认为是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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