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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区财产公证-我因不能在北京贷款购房 故将在北京购买的房

我因不能在北京贷款购房 故将在北京购买的房子写上了独生女儿的名字  并以女儿的名义在银行贷了款 贷款期限30年 现在这套房子有我和女儿共同居住 但是该房的首付 以及从买房起的每月还贷 都有我本人负责 因为 我在老家有营业房出租 用该笔资金归还北京的贷款  如今女儿要出嫁 这套房子仍然有我居住  其每月的贷款仍然有我归还银行 请问 女儿出嫁后 该套房子有没有必要进行婚前财产公证 该如何进行婚前财产公证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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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6 热心网友

    需要与你女儿签订协议,约定该房产实际为你出资借女儿之名所购,房屋的实际产权归属仍为你,你继续负责后续还贷。 你与女儿签订协议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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