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几年前购买过一套商品房,在商业银行贷款(还要几年才能还清),曾经提取过几次阳江住房公积金出来;现在又购了一套商品房(属二套房),
用住房公积金贷款4成(现在二套房的房产证已办理出来了,用住房公积金贷款4成的款项也划到我的账户了)。我现在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尚有4万多元。请问我可以拿二套房的购房发票和购房合同及相关资料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余额4万多元出来吗(从去年提取公积金至现在已满一年了)?盼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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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但要收回第一套房的《支取公积金登记证》并按第一套已取清贷款本息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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