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7年由黔东南州调入省直单位,2014年在黔东南州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现未结清),黔东南州公积金账户还剩下余额1万元,能否进行每月委托代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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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必须用自有资金正常连续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申请用公积金月缴存额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建立在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状态的情况下,你已调出,不符合该项业务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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