藁城市的市证房,今年9月交房,有藁城的备案购房合同,房证还未出,有商业购房贷款,欲提石家庄住房公积金需备哪些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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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首次可以以购房的名义申请提取购房合同签定之日或房屋所有权证签发之日以前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金额整取到百元,提取额之和不得超过购买住房的已付房款;在还贷期内,每次提取住房公积金需间隔12个月以上,提取金额不超过期间偿还贷款本息之和。首次以购房的名义申请提取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配偶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房屋所有权属共有的还需提供共有人身份证,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发票或收据;因偿还银行商业贷款再次提取时,需提供夫妻双方(共同还贷人)的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还贷系统打印并加盖银行印章的还款证明。以上材料交由职工所在单位公积金专管员来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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