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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我们在2009年通过朋友介绍买了一套单位房,因为当时所有的钱都用完了手上没有钱交过户费再加上当时孩.

我们在2009年通过朋友介绍买了一套单位房,因为当时所有的钱都用完了手上没有钱交过户费再加上当时孩子出生没有时间去办过户,当时原房主也承诺等我们过一阵子再过户的,因为是朋友介绍的我们也信了,当时签好了买卖合同,还协议好原房主要配合我们办过户这一条项.但是当我做完月子想去办过户时南宁市出台了单位房没有土地使用证不可以过户这一个规定所以就一直拖着.这个过程我们也尝试过招中介去办土地使用证,用了几千块钱也没办下来.后来这个单位的住户的集体去办了土地使用证,当时我们和原房主沟通由我们出钱也把这个证办好了.证办好后我们催了很多次原房主去办过户但是原房主一直以做生意忙为由不配合我们去办.最近他跟我们说他不愿意卖给我们了要求退款给我们.我们跟他们那边一直协商不下来,我们要房他们也要房.我想问一下这样一个情况如果要打官司我们的胜算有多少,当初我们买时的房价给他是12.8万,如果输了会不会只退12.8万给我们.这个钱对于现在的房价可是只能买2平方而已,这个官司需要用多少费用,由谁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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