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房产网 > 江门房产问答 > 江门租房 > 江门租房准备 > 广东江门的 租房合同已满,原合同里的条款还有效吗

广东江门的 租房合同已满,原合同里的条款还有效吗

我2008年在房东那租了间门面做生意,租期两年,当时租金为一年12000元,当时我租的那个门面和其它一起的门面都是用住房改造成的门面,当时在修路和扩宽路,修修停停修路修了大半年多,大半年多都不能做生意,现在两年合同期已满,问题是我愿意按老合同的价续租,因为同样的位址和面积别人都没涨价.但房东现在无故单方面要涨价3000,我不能接受涨价的条件,我要是不接受,房东就找茬赶我走,请问我与房东2008年签的那个合同里面关于房屋承租期满,我乙方有优先续租权,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绕开乙方将房物出租给其它任何一方,否则定作违约处理.违约人赔偿双倍租金给守约方.和价格是随市场波动而变化,不是一成不变.的这两项条款还有效吗?要是有效?有效期多长?房东有理由赶我走吗?而且现在我周边和跟我在一个位址和同样的面积的也租的做同样生意的租房别人现在也都没涨价,合同也跟我一样现在到期了,但他们现在都还是按原价租的12000元.也没涨,他们的原价跟我的合同原价是一般多,现在就是我这个房东现在要跟我涨价3000,她现在新定的一年15000元的租金合同已丢到我这里放了的,我不同意没签字放到在,她说她的房子她说了算,别人不涨

暂无回答

别着急!专家正在赶来回答问题的路上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