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 遗产问题

爷爷奶奶去世,留下一套120平米的住房,住房为六层公寓的一楼。爷爷奶奶有三个儿子,大儿子离家出走18年,没有对两位老人履行赡养义务,直到两位老人去世以后才回家;二儿子长期在外打工,在日常生活中没有照顾过老人,只是老人住院期间照顾过一小段时间;三儿子在外地落户,在日常生活中也没有照顾过老人,也是只在老人住院期间照顾过一小段时间。大儿媳妇长期跟两位老人一同居住,早在很多年前就照顾两位老人的日常起居,老人生病住院期间也是寸步不离;二儿媳妇从前也时常看望老人,但是在老人生病住院前与二儿子离婚,离婚后就不再看望,在老人住院期间照顾过老人几天;三儿媳妇在外地落户,从来没有看望过老人,住院期间也没有前来照顾。 大儿子一家希望给二儿子和三儿子一些钱,将房子过户到大儿子和大儿媳妇名下,二儿子和三儿子主张卖房。2015年12月法院做出判决,判决如下:大儿子一家给二儿子和三儿子各25万,房子归大儿子一家所有,房款在2016年6月1日结清。 可是截止到2016年6月1日,大儿子一家没能将房款全部结清,只给了二儿子15万元,给了三儿子2万元,于是二儿子和三儿子认为房款在法院判决的日期内没有结清,就向大儿子一家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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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3 热心网友

    另外补偿二儿子15的协议是有效的,可以另行起诉。另外二儿子、三儿子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查封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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