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房产网 > 长春房产问答 > 长春贷款 > 长春贷款利率 > 9月末我的长春市住房公积金转入到新单位,由于公司原因,10月末给我缴费10月的公积金,然后我看我的个人公积金明细上面写的交易时间是11月2号,那么请问,这属于断缴吗?对公积金贷款买房子有影响吗

9月末我的长春市住房公积金转入到新单位,由于公司原因,10月末给我缴费10月的公积金,然后我看我的个人公积金明细上面写的交易时间是11月2号,那么请问,这属于断缴吗?对公积金贷款买房子有影响吗

我的情况是这样的:   9月末我的长春市住房公积金转入到新单位,由于公司原因,10月末给我缴费10月的公积金,然后我看我的个人公积金明细上面写的交易时间是11月2号,那么请问,这属于断缴吗?对公积金贷款买房子有影响吗。谢谢您。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o****1 热心网友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条件是:需满足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满6个月以上,自申请贷款之日起向前推,连续、足额、按时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申请贷款时账户状态为正常状态。如果您转移住房公积金期间帐户未出现断缴,满足以上条件可申请长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