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异地买卖农村房屋,开发后产生的经济纠纷 本人是山东威海
我家在农村有一套房屋,8年前卖给外地一对城里退休老两口,当时双方在村委主任等5个见证人见证下,只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书,房产证交予购房者,但是未过户;后来第一家购房者又转手卖给另一家,现在村里要开发(房屋按市场价每平折现),第一家购房者也已经去世,第二家购房者无联系方式和对方姓名,第二家购房者在听到开发的事情后,嫌后期补贴分配麻烦,现在又想高价卖给我们本村的村民,我想咨询 ,我们需要直接跟谁沟通(或者找谁打官司)?开发后房屋补贴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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