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2005年11月份,我先购买一处房屋,未办过户,要求户主协助办理过户手续,房主未履行合同,我将他告上.
2005年11月份,我先购买一处房屋,未办过户,要求户主协助办理过户手续,房主未履行合同,我将他告上法庭。一审二审判我房屋合同有效,在执行过程中,发现他将房屋在2006年3月份卖与第三人,第三人只申请过户,但是没有成功。在我再三的申请执行中,于2010年12月15日,执行给我。今年为何中院院长提起再审,也不说明再审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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