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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 本人是浙江金华

我去年购房,签合同,付首付。今年贷款放出后,付清房款,办理了交房手续。后发现与同单元相邻阳台之间的设备箱(有天蓬,一般放空调室外机公用)被邻居大部分侵占(连同其阳台包入房间)。开发商是以自建房登记出售的。我要求解决,但开发商不露面,由代理出面,代理又推到物业,物业又报到城管。但侵权人耍无赖,不同意拆除, 请问如何处理?起诉法院可提哪些诉求?可退房吗?有约定违约赔偿责任,交定金。可否要求赔偿?谢谢  注:1、房屋买卖协议中写有:如因产权归属不清而引起的有关房产的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因上述原因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违约责任中写有:甲方中途悔约,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三天内将定金退还给乙方,另付乙方交付定金数额的违约金。 侵权发生在交房前,我认为是甲方没有监管好,并且侵权发生后甲方没有负责解决好,而且推诿自己没有执法权。这种行为已造成违约,除应该恢复原状外,还应该承担赔偿违约金责任,是否可以这样理解? 如果不能恢复原状,不仅侵犯了我的使用权,而且影响了房屋的外观,破坏外观整体性。 我有哪些合法诉求?(小区中甲方有未售房屋,可否要求换房或退房?) 2、甲方身份证复印件有,但现在不住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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