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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城区今年1月份买的二手房,是高层的顶层,已经过户,还没签物业合同,阳台是未封闭的,也不算在房本面积里,7

今年1月份买的二手房,是高层的顶层,已经过户,还没签物业合同,阳台是未封闭的,也不算在房本面积里,7月份下雨,阳台的漏水管堵了,造成楼下墙面淹水了,找物业,物业说还没签物业合同,未交物业费,他们不负责任,前房主把阳台铺了瓷砖。请问这个应该是谁的责任?谁来赔偿楼下的损失,阳台铺了瓷砖,是不是就属于我们动了防水层,物业就没责任了?漏水管是不是属于公用设施,维修和我们签物业合同有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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