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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的 张某(女)名下有一套房产,共有4个亲生子女。张某在世的时候,儿子(老二)私自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

张某(女)名下有一套房产,共有4个亲生子女。张某在世的时候,儿子(老二)私自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后来张某过世,并未订立遗嘱。近期大女儿与儿子决定将这套房产出售并私自分割售房款,但不与张某另两个女儿分割。现在张某的儿子又将房产过户到自己的儿子,即张某的孙子名下。请问作为张某的额另外两个女儿,是否有权继承这套房产?如果有权继承,应该如何维权?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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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谭云璋 经纪人

    你这个问题比较复杂,有几个疑点是在法律上行不通的,第一,张某去世之前如果没有立遗嘱特别说明这个房子的归属的话,那么这个房子她二儿子是没有办法私自去过户的,因为她的四个子女都是属于第一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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