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房产网 > 焦作房产问答 > 焦作其他 > 焦作法律纠纷 > 焦作市房产继承-我母亲生前以置换方式把我一家共同居住的公有

焦作市房产继承-我母亲生前以置换方式把我一家共同居住的公有

我母亲生前以置换方式把我一家共同居住的公有住房的承租权转让到我的名下,其中评估价为30万做为置换收取手续依据,并没有金钱交易,母亲去世后兄长向我索要这30万元的部分,请问这评估的30万元算不算遗产?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w****3 热心网友

    你好,公有住房不能由私人来继承产权。而承租权不是遗产,只是一种待遇。所以你兄长要求支付30万元评估价值没有依据。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