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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哈尔滨的 我岳父98年花费44万元从开发商手中购置牡丹江文化广场地下66平方米商铺,后因开发商与政府及人防工程

我岳父98年花费44万元从开发商手中购置牡丹江文化广场地下66平方米商铺,后因开发商与政府及人防工程等职能部门发生纠纷,地下商铺房产手续一直未能办理,岳父手中仅有购房协议及缴款收据(资金往来票据)。05年至今一直反租给东方不夜城经营(有租赁合同)2011年初东方不夜城在未通知的情况下擅自将66平方米中的12.33平方米改为通道。我岳父起诉到法院,法院裁定房屋没有房照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租赁合同无效、返还商铺,赔偿私东方不夜城拆除墙体给我方造成的财产损失,由我方自行收回出租商铺,但我岳父目前根本无法恢复被拆除的商铺,目前准备上诉。但不知该如何利用法律保护自己合法权益。敬请解答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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