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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哈尔滨的 你好,我与郭先生1998年离婚,一女判给我。2001年又同居,对外以夫妻相称,同居前两人合伙买了一套二.

你好,我与郭先生1998年离婚,一女判给我。2001年又同居,对外以夫妻相称,同居前两人合伙买了一套二手房(4.3万元),我找的房源,前后费了不少神,还进行了装修,但合同上写的是郭先生的名字(至今未过户),假如现在要分手我能分到多少财产?我有权利要这个房子吗?另外在2003年时郭先生的单位集资建房,我还出资了3.35万元(有证据),新房今年10月份交房。分手时这个房子我能分到多少。请帮我分析一下我们同居后的财产是否为一般共有财产,咋分。一定要回复呀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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