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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要回此房?或有没有让对方补偿我们的方法? 本人是新疆昌吉

本人是某公安局工作人员,31岁,公务员,2011年3月一时糊涂就把国家给的公务员房子的指标卖给了别人,并且收了两万元现金。然后给对方写了两样东西:是我们哈萨克语言写的.1.收条:内容收了2万元现金. 2.合同:内容大概如下1.本合同已通过双方同意.2.我把某某房卖给了某某同志.3.某某同志自己去办此房的各项手续.年以后某某同志自己去办理房屋权证.  从那天起对方准备付款就去了此房房产公司,然后房产公司工作人员打电话给我了,然后我在电话里说这事,从那天起对方通过房产公司分期付了此房全款,已付各项费用,且收了相关票据,钥匙也拿上了.可是我和房产公司之间的合同是2013年签的.该房的房产公司是打电话叫我来签的此房合同,我本人和现在的妻子签的字,卖房的时候我已结婚,签字是我一个人签的。过了一年以后我倒霉的妻子出轨原因离婚了,然后又找了一个没工作的大学生结婚了,就靠一个人的工资我现在买不起房子了,很想要回来此房(原因是房价便宜呀,真想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当时的收条和合同都说对方拿的,也不给我给一份,多次要一份都不愿意给,态度恶劣,不愿意了,房子也没有去住,毛坯房,空的,我说了情况八他交的钱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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