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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西宁商品房买卖最后交付期限已逾期1年半,买受人要求解除合同该如何申请

本人于2013年5月6日与西宁市大通县盛锦华庭售楼部签订购购合同,合同中声明交付期限为2014年08月31日前交付,出卖人逾期交房超过90日,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现已逾期1年半时间,本人不想再要该房屋,想申请解除合同,咨询该售楼部工作人员,得到答复不能申请退款,并告知已有人通过法律程序申请退款无果,并未告知详细理由。现本人想要通过法律程序解除购房合同该如何操作,具体要提供那些材料,胜率大不大。谢谢大神们了。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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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你好,根据你的陈述明显是开发商违约,你有权依据合同起诉要求解除合同,退还购房款。谨慎起见请携带购房合同交款票据来律所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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