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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藏室没有写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并有几千元没付清,地产商有权另售别人吗 本人是江西宜春

二年前,我购买了一商品房与储藏室,只余下8千元没有交清给地产商。并且房产证也一直没有办下来。因为人在外地工作,没有去管房子的事情,心想已买了,不会出现什么问题。只要房产证办出来,立即把钱交清。哪知前二日,我去看看新房子,发现储藏室被别人安装门了,我找到开发商,他说不知道,并让我们去把门弄掉。在这小县城,大家低头不见抬头见的,我想想并没这样做,而是想找到这个锁我家储藏室的人。想问他到底怎么回事,通过多方寻找,终于找到他了,他告之我,是开发商欠他的钱,开发商说这是他自己家的,抵债给他了。面对这突然的变故,我伤心痛苦。辛苦买点房实在不易,由于自己购买房没有经验,没把储藏室写入合同,招这烦恼,现在我不知该怎么做,才得让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万分盼望得到 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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