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2012-2016年期间,在上海工作,上海公司委托第三方烟台公司在烟台开发区缴纳公积金,现本人户口已经迁出烟台在苏州落户并已购买房产,请问下如何提取烟台之前公积金账户的余额?
是否可以委托他人提取?委托他人需要提供哪些材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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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迁出本市的,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准予迁出证明(或新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联系第三方公司公积金经办会计办理提取,或者提供异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开户转移证明,办理账户转移,在新缴存地办理购房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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