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缴存地是牡丹江,但是2016年在牡丹江绥芬河商业贷款买了一套二手房,可否申请提取公积金还商业贷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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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异地办理个人自住住房贷款,放款日期为2014年10月9日之后的,还款满12次,可以提取本人及同户籍家庭成员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偿还贷款,提取额度不超过还贷本息合计金额。 如有疑问欢迎致电12329公积金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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