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房产网 > 烟台房产问答 > 烟台其他 > 烟台法律纠纷 > 房产违约 本人是山东烟台

房产违约 本人是山东烟台

你们好: 我在烟台芝罘区经正大中介在建设路买了套二手房50平,共计370000万元,合同规定违约金10%,根据合同我与交款日期内将全款付清,(2014年3月23日)合同定新房产证办出3日内交接房屋,可是房东在房产证办出应交房一个月后才将户口迁出,暖气费拖了三个月才将全部共是十多年的费用交清,(买房时合同注明已经暖气投资) 现在才让我们交接房屋。 在此我想请问下 房东这种行为可否算的上违约,给我们带来的损失可否提出赔偿,现在房东不给于任何赔偿,我们需要起诉, 费等一切费用需要多少,

暂无回答

别着急!专家正在赶来回答问题的路上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