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5年提取个人账户余额还过一套房的黔东南公积金贷款余额,2016年又办理二套房公积金贷款,不知是否可以办理按月委扣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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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根据《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前审查工作的通知》【黔东南州公积金发〔2016〕20号】规定,“三年内因购房、一次性结清还贷提取使用过住房公积金的,再次购房申请贷款后,不可申请办理按月(年)提取公积金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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