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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房屋买卖代理权-房屋买卖代理人自己买了他所代理的房产,依法他的代理权已不存在。但当该代

房屋买卖代理人自己买了他所代理的房产,依法他的代理权已不存在。但当该代理人欲把房屋倒给他人到房屋交易所办理手续时该交易所某负责人(科级干部)告诉该代理人:你是双重身份不能以你的身份交易。于是在上述房产未办理过户的情况下仍以代理人的名义将房产私自倒给了买房人(此买房人与上述负责人关系密切)。该交易所负责人明知代理人已无代理权但仍然让他以代理人的身份与买房人进行交易,并为他们办理了手续(该代理人当时净赚十万)综上,该项房屋买卖是否属于私倒房产的违法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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