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房产网 > 九江房产问答 > 九江其他 > 九江法律纠纷 > 九江劳动法咨询-我与三月十三号跟某单位签定了一年的劳动合同,在五月四号工作途中老板通知

九江劳动法咨询-我与三月十三号跟某单位签定了一年的劳动合同,在五月四号工作途中老板通知

我与三月十三号跟某单位签定了一年的劳动合同,在五月四号工作途中老板通知我了结完手中工作后终止劳动合同,并结算工资,到五月七号还没等我工作了完,老板通知我以及单位统计当面交接工作后经老板批准正式解除劳动关系。老板当时承诺我四月一号到五月七的工姿会在五月十八号打进我的工资卡中,可是到了五月十九号老板通知我要把上班之时的遗留工作处理完才能领工资,请问我该如何处理。?

暂无回答

别着急!专家正在赶来回答问题的路上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