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1.甲方同意将位于XX市XX地方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租期从2011年5月1日起至2011年7月31日止,每月租.
1.甲方同意将位于XX市XX地方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租期从2011年5月1日起至2011年7月31日止,每月租金为(人名币)X佰X元X正。2.本协议签订时,乙方支付(人民币)X仟X佰X元正作租房押金,在无违约的情况下,合同期满结清所有租房费用,凭收据退回乙方。(在5月1日前签的合同还未生效,退房可否算是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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