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房产网 > 淮安房产问答 > 淮安其他 > 淮安土地 > 江苏淮安的 我爷爷在农村有个住宅,在52年时立过书面证明,证明该宅基地属4人共有。因为年代久远,且我爷爷96年.

江苏淮安的 我爷爷在农村有个住宅,在52年时立过书面证明,证明该宅基地属4人共有。因为年代久远,且我爷爷96年.

我爷爷在农村有个住宅,在52年时立过书面证明,证明该宅基地属4人共有。因为年代久远,且我爷爷96年去世时也未提起,现在已经不知道这份证明陈述的4人是谁。该书面证明应该在当地乡政府有一份留底,我爷爷那份已经遗失,而当时究竟一式几份也不太清楚,不知道是不是4人中谁有留下这份证明。52年至今也没有任何人出来说这个宅基地的归属或者产生过什么争执。(52年至96年我爷爷住在那里)现在的问题是,这个宅基地在3年前我盖了房子并用于出租,而这个地方近期将要拆迁,可能在归属权上产生纠纷。我想咨询一下,该宅基地的归属究竟是谁,是依照52年的证明,还是按现行物权法的占有制度归我所有呢?根据哪条法律?

全部1个回答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